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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位未定論(或稱為台灣主權未定論)是關於台灣在國際上地位的論述之一。理論認為台灣是否為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省份亦或皆不隸屬,暫時無法得到確定,有待解決。這種見解源於舊金山和約簽訂時到底哪一方代表中國而產生,亦即臺灣屬於哪一個中國「政府」,而非臺灣主權地位不屬於中國「國家」。中華民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官方見解,皆反對台灣地位未定論,而將台灣視為管轄下的一部分。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戰事結束,盟軍統帥部第一號命令於8月17日發布,要求日軍向盟軍「中國戰區」代表最高統帥蔣介石投降。在蔣介石派陳儀於10月25日至台灣受降前,9月2日,日本代表簽署《降伏文書》,表明接受《波茨坦宣言》,該宣言強調《開羅宣言》的條款必須實施,當中包括將台灣、澎湖列島歸還於中華民國。儘管裕仁天皇曾在《終戰詔書》中明確表示:「願受諾其共同宣言」(即《波茨坦宣言》),但也有意見指出《開羅宣言》的實質法律效力仍有疑義(各國並未簽字,所以僅是新聞稿之宣言表示),而且戰敗國日本並未參與。中華民國政府派員接管台灣,究竟是屬於暫時性的軍事佔領,或是取得對台灣的主權(實質統治),台灣本土派人士認為仍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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